根据《档案工作突发事件应急处置管理办法》《湖北省档案安全管理办法》,制定本应急预案。
一、工作原则
1.预防为主、防治结合的原则。把灾害预防作为档案安全工作的中心环节和主要任务,完善工作机制,强化安全管理,健全防范手段,建立安全预报机制,提高对各种灾害的紧急处置能力。
2.档案优先原则。面临其他财产和档案安全的选择时,在确保人员安全的前提下,要把保障档案安全作为灾害紧急处置的首要任务,最大限度地减少灾害对档案的损害和影响。
二、适用范围
本预案中所指灾害为自然灾害和突发性事故。自然灾害包括:水灾、地震等。突发性事故包括:火灾、档案丢失、档案被盗、档案泄密、档案服务器系统崩溃。上述灾害若对档案造成威胁,应及时组织抢救。
三、组织领导
成立校档案灾害应急处置领导小组,全面负责学校档案馆的救灾组织和协调,指挥档案馆抢险救灾工作。
组 长:校党委书记、校长
副组长:分管档案工作的校领导
成 员:档案馆,党委办公室、校长办公室、主体责任办公室,保卫部(处),信息化建设与管理工作处,后勤管理中心财务处,财务处、国有资产与实验室管理处负责人。
学校档案灾害应急处置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,设在档案馆,办公室主任由档案馆负责人兼任。
四、工作目标
(一)采取最有效措施消除对档案资料的安全威胁。
(二)保护未受损的档案资料。
(三)抢救已受损的档案资料。
五、工作重点
(一)重点区域:档案库房。
(二)抢救重点:
1.未数字化的档案实体;
2.档案移动存储数据,数据库硬盘、主机等;
3.其他档案实体。
六、应急保障措施
(一)建立健全灾害应急培训制度,加强安全教育,增强防灾减灾意识,定期组织安全应急演练。
(二)健全与公安、消防等专业队伍的联动机制。当灾害发生时,能够协助专业部门开展自救互助,最大限度减少损失。
(三)档案灾害应急处置领导小组成员应熟悉抢险地点、职责及救灾设备存放位置、使用方法。
(四)要完善抢险救灾器材配置,保障后勤供给。消防器材应按期更换,保证消防通道畅通。
(五)档案馆相关人员定期对库房内的空调、除湿机、视频监控系统、门禁系统等进行检测,确保安全运行。
(六)档案馆相关人员定期对灭火器进行检查,发现问题及时反映并做到人人都会使用灭火器;协调学校消防工作主管部门,定期对库房内的喷淋系统进行检查。
(七)节假日前,档案馆负责人对档案安全工作进行全面检查,并做好记录,有影响安全的异常情况时向相关部门反映,及时消除隐患。
(八)档案库房、阅档区等区域严禁携带水、火源及易燃易爆物品;
(九)非库房管理人员未经允许不得进入库房。
(十)档案管理人员对进出库房的档案要逐卷清点,加强对利用档案的监控。档案利用完毕及时上架。
(十一)选择安全可靠的档案软件系统和存储设备,建立档案电子数据备份系统,对于重要数据要实行实时备份。
七、应急预案
(一)一般性灾害操作步骤
1.发现库房有被烧异味或墙面、地面漏水等现象,应立即报告领导,查找险源。如险情不大,能自行处置的,要立即采取切实可行的办法迅速排除险情。事后,将发现险情及排除情况上报,查明原因,堵塞漏洞。
2.发生虫害、鼠害时,库房管理员应立即采取措施,对档案进行消毒、杀虫灭鼠处理,防止交叉感染;对受损档案及时进行修复,并将情况及时上报。
(二)较大灾害操作步骤
1.较大火情(1)发现火情立即发出警报,提醒灭火和疏散,同时切断电源,向领导小组汇报。(2)抢险救灾队利用附近的移动消防器材进行灭火,同时拨打消防报警电话,明确说明受灾地点。(3)在可能的情况下,组织实施档案资料抢救搬运工作。发生小范围局部火情时,转移至同楼层安全区域;火情严重时,转移至楼外安全区域。档案转移应由专人负责。(4)及时向消防人员介绍险情,一切听从其专业指挥。
2.较大水情(1)发现进水情况,应立即通知领导小组,同时迅速切断水源,立即启用工具、设备排水。(2)迅速组织人员查找原因,堵塞漏洞。(3)领导小组视档案库房进水情况,确定档案转移处置意见,立即组织实施。档案转移由专人负责。(4)当遇强降雨时,库房管理员必须及时检查库房渗漏情况。发现严重渗漏,应立即向领导小组报告,派专人抢修和维护,库房管理员负责渗漏范围内的档案处置。
3.档案被盗、泄密(1)应及时保护案发现场,向领导小组报告。(2)向公安机关报案,积极提供破案线索。(3)档案员提供准确的失窃、泄密档案种类、数量等情况。(4)查明原因,追究责任,总结改进。
4.档案系统崩溃(1)通知技术人员,最大限度抢救档案数据。(2)联系档案软件维保单位维修更新,进行软件恢复,数据导入。(3)查明原因,及时总结改进。
(三)重大灾害操作步骤
发生威胁档案安全,同时又伤害人身安全的灾害,如雷击、地震、库房崩塌等重大情况时,可按上述较大灾害抢险步骤进行排除。若险情危及到供水、供电、通信等自身不能处理时,应及时通知有关部门进行抢险工作。
八、灾后工作
(一)做好受损档案的登记、统计、补救和修复工作。
(二)将灾害发生原因、造成损失及处理结果迅速上报上级主管部门。
(三)根据情况对抢险救灾有功人员进行表彰,对有关事故责任人按有关规定严肃处理。
九、附则
(一)本预案由湖北师范大学档案馆负责解释。
(二)本预案自公布之日起执行,2020年9月5日学校印发的《湖北师范大学档案管理应急预案》(湖师发[2020]24号)同时废止。
